经桃江县人民政府批准,桃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贰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
地块 编号 | 土地 位置 | 土地 面积 (m2) | 规划指标要求 | 出让 年限 | 竞买 保证金(万元) |
规划土地用途 | 容积率 | 建筑 密度 | 绿地率 | 建筑限高(米) |
2017拍19号 | 桃花江镇谷山路与金盆大道之间、金华桥路北侧 | 50670.56 | 居住用地(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8%) | 1.0<FAR≤2.9 | ≤25% | ≥35% | ≤70 | 商服用地40年,住宅用地70年 | 2000 |
2017拍20号 | 桃花江镇谷山路与金盆大道之间、金华桥路南侧 | 44244.61 | 居住用地(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%) | 1.0<FAR≤2.9 | ≤25% | ≥35% | ≤70 | 商服用地40年,住宅用地70年 | 2000 |
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:1、19号地块需配置一个幼儿园,兼顾20号地块,按幼儿园的办学标准配置大、中、小共六个班级。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.00平方米;2、20号地块需建垃圾中转站一个,兼顾19号地块;3、临金盆大道不得设置车行出入口;4、小区内部交通组织要求实行人车分流。其它规划条件按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建规函【2017】 97 号规划批复实施。
二、竞买资格及要求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。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(联合申请的只能以一个竞买主体参加拍卖活动)。但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和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。
三、拍卖方式与原则
本次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分宗报名,连续拍卖的原则进行。采用设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拍卖文件领取
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详见桃江县国土资源局盖章的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》等拍卖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11日8时至2017年8月21日18时(正常上班时间),到桃江县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(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西路150号)获取拍卖出让文件。
五、竞买申请与资格审查
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11日8时至2017年8月21日18时(正常上班时间),到桃江县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(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西路150号)提交书面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。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17时。
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,由桃江县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负责组织资格审查,具备申请条件的,将在2017年8月22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拍卖时间及地点
拍卖时间:2017年8月23日9时(农历七月初二);
拍卖地点: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桃江县委党校内)。
七、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帐户
开户单位:桃江县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
开户行一:桃江建信村镇银行 帐号:30188810000002218
开户行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江桃花路分理处 帐号:43001500667052500680
八、联系方式
本次土地拍卖委托桃江县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承办。
联系电话:18973728708 联 系 人:周先生 刘先生
桃江县国土资源局
2017年8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