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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国土出让告字[2017]15号
作者: 来源:地产股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7-08-02

    经桃江县人民政府批准,桃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贰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

地块

编号

土地

位置

土地

面积

m2

规划指标要求

出让

年限

竞买

保证金(万元)

规划土地用途

容积率

建筑

密度

绿地率

建筑限高(米)

201719

桃花江镇谷山路与金盆大道之间、金华桥路北侧

50670.56

居住用地(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8%

1.0FAR2.9

25%

35%

70

商服用地40年,住宅用地70

2000

201720

桃花江镇谷山路与金盆大道之间、金华桥路南侧

44244.61

居住用地(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%

1.0FAR2.9

25%

35%

70

商服用地40年,住宅用地70

2000

    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:119号地块需配置一个幼儿园,兼顾20号地块,按幼儿园的办学标准配置大、中、小共六个班级。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.00平方米;220号地块需建垃圾中转站一个,兼顾19号地块;3、临金盆大道不得设置车行出入口;4、小区内部交通组织要求实行人车分流。其它规划条件按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建规函【2017 97 号规划批复实施。

    二、竞买资格及要求

  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。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(联合申请的只能以一个竞买主体参加拍卖活动)。但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和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。

    三、拍卖方式与原则

   本次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分宗报名,连续拍卖的原则进行。采用设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
    四、拍卖文件领取

   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详见桃江县国土资源局盖章的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》等拍卖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178118201782118(正常上班时间),到桃江县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(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西路150号)获取拍卖出让文件。

    五、竞买申请与资格审查

    申请人可于20178118201782118时(正常上班时间),到桃江县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(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西路150号)提交书面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。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17时

  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,由桃江县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负责组织资格审查,具备申请条件的,将在201782218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
    六、拍卖时间及地点

    拍卖时间:20178239时(农历七月初二);

   拍卖地点: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桃江县委党校内

   七、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帐户

   开户单位:桃江县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

   开户行一:桃江建信村镇银行    帐号:30188810000002218

   开户行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江桃花路分理处     帐号:43001500667052500680

    八、联系方式

    本次土地拍卖委托桃江县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承办。

    联系电话:18973728708    联 系 人:周先生   刘先生 

 

桃江县国土资源局

20178月2日 

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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